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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31.08.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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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寫】
於我,教科書的一角、一張紙或街角的牆,其實跟這網絡地方一樣,是一個供我寫的地方。我不能因為書有空白的角落、街角有牆而寫,也不能因為寫的地方被稱作日誌或Blog,而規定要每天寫。網絡的自由,讓各人有自己寫的特色,寫甚麼、寫多少完全沒有規限,甚至只喜歡挑剔攻擊,也可以,正如你在自己家中大罵誰,其實誰也傷不到。
我也絕對樂意承認,我不為溝通而寫。
網絡的互聯功能,暗示陌生人的切入;同時網絡的不實在,也彷彿蘊藏著理想和美好。如此,關乎人之間,那往往未能在真實生活中實現的「溝通」,便被褒得很大很必然。由此,網上寫這一表達方法,很輕易被視為渴求溝通;不然,公開地自說自話,會被過時的人暗指跟自瀆沒兩樣,或時髦的人評為隱蔽、失調。然而,網上寫也有只是希望得到認同人。巡一下網頁書籤,全都是貼近自己想法的blog,要溝通甚麼嗎?那不過是在等待看到,我腦裡想的東西有別人寫了出來。而我寫,原因是:寫是我思考的一部份,致於寫在網上,應該是方便之餘,也可以讓朋友看到。那比較接近訊息的傳遞,而非給褒得無限大的溝通。
溝通需要很大的能力,而以文字作溝通,其實更難。我知道有衝動的文字,文字也不絕對可信,因為源於人。所以我寫,但我不為溝通而寫。
這樣,我就可以說,大聲地說,我實在覺得近日的「怪癖連鎖」超級煩厭。那種恃著「溝通」的點名型式,設定被點的人各寫自己的五個怪癖再點五個人寫,跟寫blog就一定要每天貼一樣,是讓人煩擾又無聊的規限。我原以為網上寫的人,是因為喜歡網上的自由,寫、不寫、寫多少、寫甚麼,應每個人的選擇而有各自獨特的文字、舖排。「怪癖連鎖」在網友之間相傳,為覺得在blog每天都要貼些甚麼的人,提供一個題目。「怪癖連鎖」的「點名」一舉,有使用權力的隱喻,透露了一種「不能說不」的味道,被點了名的人,為顧全網友的提名,或顯出對網絡的參與,便又寫起「怪癖」並延及更多人,這些都因為「不過是遊戲罷」而給輕輕帶過,就更讓我覺得不舒服。
Blog不過是一個形式,用不著因此而要人人一樣。我想共鳴是產生於blog的內容,而不是共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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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3.08.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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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
我在乘飛機回來的那天,已經知道將會有多難受。
但沒想過會這樣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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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2.08.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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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what you eat.】
問題不是避吃甚麼、停吃甚麼。
其實我們很早就已經知道,菜是以化學肥料、農藥調製出來,用以製肉的動物都是大量地飼養在狹小的空間,有病吃藥,無病吃糧。基因改造的漂亮蔬果,更彷彿是必然。
我們一早就知道,只是,你以為還有其他選擇嗎?
別忘了,這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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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9.08.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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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
在「布達」看見「佩斯」的彩虹。
爪,我幻想你獨自在那城裡,將背負著的東西、事情,逐點逐點消耗掉,然後添置旅途中的美麗,最豐腴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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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7.07.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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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身體.靈魂】
語言輕巧地給每樣事物甚或意念得到一個名字,喊著名字,我們便以為我們明白。
乳名、花名、網名、暱稱、尊稱,中/小學時,大家會互相連名帶姓地叫別人,但漸漸由花名或英文名字取代。花名即使有訕笑的成份,但也是一個給人記住的標誌,不過最先給記住了甚麼,那時的我們很難控制,是還沒有學曉太多裝假。而非母語的名字會變得如此重要,我想也只此香港。以前的Winnie, Maggie, Paul, Peter,現在的英、法、日語也有,甚至唸不唸得出也沒有關係,改的人喜歡就可以。到大學或工作之後的日子,偶然得知相識了幾年的同學或同事的中文全名,總有嘩然或失笑的場面,得出的兩/三個中文字,彷彿全然與面前人無關。
用一個簡單或非常不簡單的外語名字,給別人介紹自己,或者我們都只不過希望別人記住自己,最少,記住。而一個人使用不同的名字或稱謂,拉劃出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距離,那距離,往往也等同那人與那名字的距離。
如我:阿妹連繫住我的家人,讓我可以關掉腦袋及偶然撒嬌;Teresa/saSa 上學工作聊天遊玩;子山可以躲在家中寫作縫紉做手工,成全了「我跟我」的關係;而陳紫珊在證件和各式表格上,則保留了最私密卻也最陌生的空間。各個名字以近或遠的鏡子姿態出現,在我面前,等距地映出別人。一旦稱呼弄亂了,喊的人和聽的人都會渾身不自在。如,照著服務員胸前的名牌喊,當中隱含的訕笑,是因為我們以熟悉的姿態,稱呼一個陌生人。
通過文字、圖畫、網絡、音樂,認識那獨立於身體的名字,雖不以樣貌身體先行,但,名字最後還是跟身體連在一起;身體,實為名字的一部份。看不見觸不到,還是會幻想。是以,我們同時渴望又害怕接近那名字背後的身體,那個除卻了幻想的陌生身體。從作品開始對創作者作出幻想,很多人無法遏止對接觸創作者的渴求,以為接觸到創作的人,便可以知道更多,那些沒有在作品上言明的點滴。創作的人在希望得悉受眾對作品的反應下,也有接觸受眾的渴望。創作者跟受眾的接觸,在兩者想望的差異下,一開始便不對頭。作品如名字一樣,在創作人和受眾之間如鏡般存在,距離,成為創作和欣賞的必要條件。
儘管名字偶有相同,身體不。身體各有不同,即使是孿生的,樣貌更似,感官、反應、敏感度總有微細的差異。既然每個身體如此獨特,個人對自己的身體應該最清楚,但在醫生面前就明白,自己對身體有多陌生,熱不知哪裏熱、痛不肯定哪裏痛;還有過多的數據、理論告訴你如何才是健康。對於我們的身體,我們知道甚麼?慾望誘導身體,思考控制行為,吃睡性有多少是聽身體而為?開放身體的意義是,了解我們的慾望,而不是單單的順從、調整和壓抑。
監獄中的編號,泯沒名字,人變成誰也不是。雖然也有如曼德拉將囚號46664連結在他的名下,並以此宣揚對愛滋病的關懷,但是他在牢中的十八年,46664就只代表羅登島監獄於1964年第466 個囚禁的人。沒有了名字和人身自由的人,是不是就真的可以營造一個新的自己?而我更想知道,離開監獄的時候,當名字在他們重新自由了的身體上再度運作,那個以編號存活、循規蹈矩的身體,如何跟舊有的身體調合起來呢?
如被囚或死,身體有不屬我們的時候,人們想像/相信靈魂。喊著名字、觸到並感受著身體之餘,還有一點甚麼,那便是靈魂。我在想,靈魂,如一張半透明的tracing paper(描圖紙),一面有稱呼及名字,另一面由身體寫畫,捏起對看,是彼此應和著的內容。當行為凌駕靈魂的意願時,身體脫離靈魂的範疇活動,靈魂完全置身事外,看著身體,看著「必須如此」的發生。人往往便在此時,才能夠肯定靈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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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閱讀:
《Monster》, 浦沢直樹
《死亡筆記》, 大場つぐみ 原著, 小畑健 漫畫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米蘭‧昆德拉
《少年Pi的奇幻漂流》, 楊.馬泰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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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09.07.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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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劇】
舞台唸的詛咒
讓我每次都在漆黑中
連笑都不忍
放大你的聲音
唯有將肢體擘得更開
去表現溫柔
安排好最硬澀的笑位
還不踩進去
就多留三秒鐘
死寂的空氣 懂了嗎
請好好給笑
猜得到的幽默未說便
求你慎存起來
我不知其實想看甚麼
或者是 只是
柳小青靜坐在鋼琴前
翻閱小冬和
柳小青的故事
惟一不可用言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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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day, 08.07.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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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曲】
在小樽的旅館房間,不其然哼起這歌,徘徊於頭幾句的旋律,始終接不下去。
我記得的是一個畫面,是第一次聽這歌時,在腦內釀出的一個畫面。畫面沒變,仍然記得,反而歌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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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 |
詞:何秀萍 編、曲:杜自持 唱:彭 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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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day, 01.07.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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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堂】
想了整整一個星期,七.一,上不上街。起初想,如果想得出一個理由,我便上。
很認真的想,因為我--作為這城市的一個市民--有事情想說,希望以上街的方法說出我的想法。這時候,我最想說的是:
希望政府不要拆掉大會堂。
但為甚麼?
為甚麼?我反覆的想。
很困難,但總有原因,可能忘了,但一定有。是的,我的記性真的很差,即使很重要的事情,我記得要做,但會不記得原因。就像從廳走進房,卻忘了入房要做甚麼。但一定有一個原因。
原因是很重要的,但原因是不是一定雖要是理性的?用以辯論,正與反,但其他呢?
我可以說大會堂跟我童年的關係,我第一次自己去街,是乘13號巴士去大會堂圖書館,之後也在那裡獃過不少日子;我在大會堂的七及八樓學過芭蕾舞;我在大會堂見證朋友邁進兩個人的共同人生。這樣足夠嗎?
如果有很多很多人一起說:我不想大會堂給拆掉,只是情緒上的不想,那具不具有說服力?說服,就必須說,但如何說出感覺上的不想?
是不是我用過大會堂的設施,他就有了存在的價值,並且僅可如此?如果現在,我會因為乘車或船時,經過又看見了大會堂同時攫住一點「我是屬於這個城市」的感覺,這樣足夠嗎?足夠不拆掉一個懷有我的歷史的大會堂嗎?
唐樓、工廠大廈、舊街,我不是貪求這些建築物的舊--因獨特於簇新的高樓--而渴望保留他們。建築物在一個地方上,參與了每一個生活在他周遭的人的歷史。除了工能上他是一個住處、工地、店舖,建築物也是這地和人們生活的連繫,舊建築物提供一個熟悉的景觀,抬頭即可看見,那不是理性邏輯的記憶,而是日復日的生活,混雜著各人的回憶。
一個建築物,連起我和這個地方,這樣重要嗎?
七月一日,我就留在家中,想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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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大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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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劉以達/黃耀明 詞:周耀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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