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8.11.2007 03:04
【狗活】
港島區的補選,我有一票。
一星期前,我很大機會投給何來,以選擇題的遞減法,刪去不對的,剩下最少錯的答案。
然後小奧問我選誰,我說我不會選葉,也覺得陳不可信。最怕若果投了陳一票,最後他果然做出離道的事,我會接近無地自容地後悔。他說:「我們該選擇正視大是大非的問題,譬如法治和人治,言論自由與否等等跟個人和社會有重大利害關係的理念,投票將最拙劣的候選人拉下馬來。」那是政治策略,我最怕計算,我說我不曉。簡單的我管他葉或陳,我投何,事情就乾淨利落,我誰也不欠。
可是再看小奧的話,他提到法治和人治、言論自由,我不得不醒起葉的嘴臉。葉的無恥在於他的道歉。廿三條於葉,從來不是惡法,他的道歉,只為當時自己的態度,而不為他完全沒腦沒心地只把惡法看成一個普通條例。他只顧行使他的榷力去完成工作,卻沒有一個心和反抗惡的勇氣。我不是在說很抽像或不設實際的事,一個心和反抗的勇氣,我覺得是一個人的基本。如果還是覺得我陳義過高,要說到三餐一宿的問題,那葉現已沒有要擔心因為推銷不力而被炒導致無飯開的可能,他的道歉為甚麼不提一句他對惡法的意見。將事情在他的推銷手法/態度處放大,只彰顯他的無恥,把事情變成一個人人都可以諒解的態度問題上,而不提他的盲目和欠缺的一顆辨是非之心。
可這樣,就非要投陳不可嗎?我也不相信陳,他的猶豫和目標似乎都太明顯,而且都是總有自圓其說的大能。
因此,我問平日不會跟我談政治的妹妹,他說應該會投葉,因為他比較不喜歡陳的「可能假」。而且,他說,反正都是中央決定,葉一定會羸的,又何必花力氣反抗;然而他可不是喜歡葉,只因為他的中央決定了的人。我不明白這邏輯。
(1) 究竟是誰讓他這樣肯定中央可以「決定」一個市民投票的結果呢?有時候甚至我也有這樣的感覺,為甚麼會這樣呢?是傳媒的報導還是耳濡目染的覺知?
但那不是非常不公平嗎?我們不是應該覺得這樣很不公平,不應該的嗎?但為何可以如此說得理所當然,甚至心安理得呢?
(2) 如果是覺得這樣的中央「欽點」是不公平的,既然現在有一票的力,為甚麼仍要投給那傳聞給欽點而又不喜歡的人呢?投票,卻在心裏看不起這一票的力,這是為甚麼?
我不明白。
我又在網上問朋友,他確言香港面對中國,在政治或經濟上都已經再沒議價的能力。香港人經濟先行,最害怕沒錢,而十年間中國在政策上不斷協助香港能維持有飯開。而中國要維持的是國政的控制權。他說:「香港已經係唔可以無咗大陸,而香港對大陸喺經濟上既貢獻亦越嚟越細。不論在經濟上或政治上,香港都已經無咗走自己道路既能力。」我無語。
我不明白,難道手上的一票,不就是能代表一個態度/意見嗎?如果香港作為一個先行者,踏出一些國內體制暫時無法邁開的步伐,那不是對雙方都有利嗎?我寧願相信中國是比我們相像中開明、講道理的,只是有很多時候,自以為醒目的香港人,慣看眉頭眼額,不是獻媚過了頭,就是刷鞋刷上頸,想/做的都必要跟指示才安心,如狗。也不過是求個安心,就把做人的方法都丟了。
Wednesday, 21.11.2007 13:23
【迫遷】
灣仔合和大廈的百佳超級市場已經改成TASTE,一家只賣貴貨的超市。
小市民要哪裏去了?
* * *
在網上看那個香港電台的節目《香港故事》,是十年回歸的節目吧,主題曲是《始終有你》@,@。故事都很有趣,尤其是茶餐廳、上海街。弔詭的是節目一邊傳遞出濃濃的人情,一邊又宣佈這些都不可守住,因為重建和發展,大家都必須離去。好像在說,我們珍視的東西,以年月建立起來的人情,不要啦,讓重建埋了吧,發展嘛,你要擋嗎。我看不明白內裏的邏輯。
然後看另一港台節目《志在設計》關於陸智昌的一輯,尾聲時拍攝他跟趙廣超在紫禁城遛逛,為將出版的故宮導覽地圖和書本做考察。趙廣超說:「一個文化,一個民族,可以經過這麼長的時間,留下一個這樣具體的空間和結構,實在是很了不得。」
這城,就是要把很了不得的,都以「國際大都會」的名義,給消滅掉。
Friday, 02.11.2007 11:17
【落差】
我真係無諗過明光係因為住好D個英文名God Of Desire,或「佔用」了god.com.hk而搞事… 但係經小奧提起,我又深信佢地會。
這種好像很低能搞笑的事,其實叫人很害怕… 因為在我們的邏輯內不可能發生的事,竟然發生了。
就像我看鏗鏘集--扣著腳鐐跳舞的中國律師,或者六四屠殺一樣。可能你以為這樣的比較落差未免太大,沒那麼嚴重吧,但試細想,我們日常安然在以「維持法紀」的權力下生活,為甚麼可以安然,都因為相信他跟我們會有相近的標準,但原來不然。賣這樣一件汗衣會「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藏有與三合會有關的物品」,它的好笑或可怖,同時在於那跟我們常識中的標準有很大的差距。我們會想那不過是一個設計得不甚了了的食字搞惡吧,汗衣其實很醜又貴得不合理,但我們有這樣的空間就由他在那裏。但警方採取的嚴峻行動,以及媒體的評論:
假設「拾肆K」T恤未踰越法律規定,可以堂而皇之售賣,成為特定社群的時尚潮流穿著,很大可能會出現另外一些黑社會幫會名稱的T恤,屆時大街小巷都有「黑社會」公然走來走去,這樣的場面,必然損害香港的聲譽和形象。
「住好啲」作為潮流品牌效應,會誤導年輕人認為穿上「拾肆K」T恤有型有款,模糊了他們對黑社會的認知和價值觀,從而減低對黑社會禍害的警惕。
讓我覺得荒謬之餘,不能不正視我跟他們的分歧。我可以說一句超低能勁搞笑,但也會想到,會不會真有人因此而審視自己是不是太過寬鬆。
這樣,我們究竟在邁進一個怎樣的境地,會不會有一天,落差之大再容不下我。
又,我在想像些被捕的店員、店長會有多無奈。 繼上月警方無恥的侵權行為後,警員會如何對待這次被捕的店員呢?應該連問被捕人仕跟三合會有甚麼關係這種問題也沒法問出口吧。或者繼續無恥地以訕笑的口吻說,你哋都算唔好彩啦,一方面說明警方如何清楚這是沒事找碴除了彰顯警方權力之大(而無當),同時洋洋自得他們如何又一次有效率地打擊手無寸鐵明顯無辜的市民。這些好大喜功的人,我如何可以相信他們有一顆內含常識的腦袋,公正地便用他們擁有的權力呢?
好恐怖的這城。而竟然(其實也不意外)有不少人因為根本是看不過眼不過品味低劣的設計,而支持警方這次的行動,好像借別的勢力替自己舒一口烏氣。唉。
Thursday, 18.10.2007 21:27
【亂諗】
今天一早在田除草,之前聽到嘉咸街收購的新聞,腦子隨意想着:
政府-舊區-老人-小店伯伯-被收購-退休-也無所謂-正中下懷-做福市民-為甚麼必要拆毀才說保育-復修維新的可能-潔癖-打做國際城市-大廈商場酒店-唐樓街市小商戶-集體回憶-
我曾說過我不愛說集體回憶,然後想起這本來是個外文的用詞 collective memory ,而 collective 又引伸自 collect。這樣的「集體回憶」就有了「集合不同個體的回憶」的意思。然而這城現在的「集體回憶」,往往給人「一起回憶吧」的感覺,並因為每次指涉某一回憶的人或物,回憶的內容都好像變單一了,除了說:「好懷念!好懷念!」之餘,再沒有更個人獨特的感情在內,讓「集體回憶」變得只是單一而膚淺的懷舊。「集體回憶」的重要,是某一人或物聚集了很多人各自不同的回憶,當中有獨特的感情,亦因那相同的人或物而生出相約的共感。那是來自四方八面,以不同的方式指向同一目標。擁有「集體回憶」的目標因此盛載龐大而多元的感情,當中包含了時間及生活,是為歷史。
「集體回憶」的目標可不是為了提供回憶而存在,他是讓人的感情有了一個沈澱之處,積累而成為根一樣的東西,令生活結實起來。一棵樹、一爿商店、一幢建築物、一個公園、一個社區,他們在不同的地方出現,靠依在獨特的背景,不斷吸收在當中和圍繞着他生活的人的氣息,並以實質的存在吐出輕軟的想望、閒暇或力量,一些接近沈默的驚喜。他不需要以大減價、贈品、禮卷、試用/食來吸引你,他以所有精力老實地存在,而一天,你走近。
如果這樣又把「集體回憶」弄成很難理解的詞,我寧願有人會嘗試重新再想想,或許能夠更簡單的說明,總比現時老是把詞吊在嘴邊,卻不知要討厭還是愛他好。
Sunday, 09.09.2007 00:35
【建築物】
今年是我曾念的中學的三十週年,但校舍在我畢業後兩年便轉了名。
時為九十年代初,本來是因應該區學童減少而殺校,算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一所學校,也會有不存在的一日。殺校減班的過程匪夷所思,事緣幾年間同區三所中學遭點名賜死,各自停收中一之際,分別都騰出了很多空間,因此那一年,我中六,三校共用同一所校舍,我們的校舍,醫院道26-28號。
三校一舍除了對於那些口邊總掛着睇女/仔的同學外,絕對不是愉快的經驗。因為要避免磨擦,三校必須各自畫界,禁地因而出現。原本是自己的校舍,好像被別人入侵了,而進駐的也不見得輕鬆,總有寄人籬下的感覺吧。小息和午飯時間,共用的操場以不同的校服畫成一幅地圖,與下課後公園裏的波地無異,屬於一所學校應有的獨特氣質不復存在。大家在混雜的氣紛下,於一個陌生的地方做着日常的事,那年頭,就算想出版一份我校的十五週年紀念刊物,也被默默的否決了。
我們一直都以為,當所有學生都畢業之後,校舍便會跟着給拆毀、消失,因為沒有適齡的學童要一所學校。然而一轉眼,那校舍竟給粉飾一番,連同鑲嵌在正門的校名也一樣,魔術似的換了另一個名字。校舍仍在,只是我的母校就像從來不曾存在一樣。而學校的名字在同年遷調到馬鞍山。我心裏總有一種說不清的被出賣的感覺。因此我從不說母校,如同根本就沒有那個孕育我青春的地方。我沒有再進入過那所校舍,我把記憶都以人來填滿,我希望我不用記得那個地方。
但其實我無法忘記,最後上學的一天,我早於其他同學回到課室,站在墨綠色的黑板前,望住晨曦下一列列空盪盪的桌椅,那時我不知道為何要這樣做,只是心裏不捨。我想,我需要記住,這地方有我重要的時光,以形造我的方式消散。
如果有一天我在這城迷路,是因為記憶已經崩塌。沒有之前,也得不出之後。
Friday, 10.08.2007 22:44
【給你】
究竟要怎麼說,才能明白。
1. 關於皇后,其實已經不止是皇后,那是關於我們要一個怎樣的城市,怎樣的政府。因此請不要再說我對皇后沒有甚麼感情,便輕輕置身事外。我一直在想,他朝君體也相同。若果這城還有一處你喜歡的地方,當你不想擠在人群中時,可以寧靜的地方,甚至是你以為只有你自己才會感動的地方,因為這個地方,你愛這城。而天星和皇后碼頭,是一個預視,你愛的地方的下場。如果,你還是硬要說,沒有,根本就沒有這樣一個你喜愛的地方,在這城,那麼現下,不就是一個機會去爭取,讓我們可以有設計這城的權利嗎?
2. 清場之後的一天,跟妹妹聊起,他說,在電視看到,站在皇后天台上聲嘶力竭地喊的人,就是無法說服他,一個普通市民,為甚麼要不遷不拆。我說,堅持不拆的原因如此龐大,口號根本就不能承載,不同於政府說一兩句發展經濟、穩定和諧、合約精神,大家立即精神抖擻,一呼百應。但我也同意,如果不是讀了網上非主流媒體的各種報導,或者親身到碼頭一趟,看一看聽一聽,報紙或電視機面前的人,都難以掌握,年輕人在堅持甚麼。如果你真的想明白,讓熊一豆明晰地告訴你。我們要的是公共空間,而皇后碼頭就是其中一個碩果僅存的地方。公共空間,簡單地說,就是你,或你和朋友,或你和伴侶,或你和親人,在空閒時,不用消費也可以一坐的地方。就是一個你在銅鑼灣或旺角瞎逛時最渴望又最得不到的地方。
3. 上星期日,從中環離島碼頭走到灣仔的路,不能經過愛丁堡廣場了,而金鐘那面的龍翔道亦封了,看着那些路路不通的境況,有被囚禁的感覺。一個框,框着人,這城,你要我如何愛你?
4. 他們比我說得更好,去看吧。
星期日:解放愛丁堡最後通碟
根據七月廿四日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向立法會議員解釋的拆碼頭計劃,大會堂和愛丁堡廣場範圍只需封閉一晚(立法會文件, CB(1)2151/06-07(01),附件 F,頁一)。皇后碼頭既已被清場高及圍板,但整個愛丁堡廣場至今依然被警方以兩米多高的大型水馬封鎖。除了工程人員和警方,所有人均不得內進。整個愛丁堡廣場被無理地封鎖。
雖然發展局發表聲明,指由於要遷就工程車出入,所以封路;但就我們所見,工程車是由天星地盤通往皇后,根本不用封鎖愛丁堡廣場。另外,根據現有行政部門的權力,運輸署可以不斷地延長封鎖。為避免行政部門繼續濫用權力,本土行動將發出最後通碟,要求政府立即移走水馬,解封愛丁堡廣場。
本土行動
日期:八月十一日 ﹝六﹞
時間:下午四時
地點:舊天星碼頭外空地,愛丁堡廣場封鎖範圍外
查詢:蘇小姐(91677401 )
Saturday, 04.08.2007 15:52
【事實是】
七月三十日 黃昏
終於替居住的地方徹底地抹了一次殺蟲藥,避到城中媽媽家,途中不一定要經過皇后碼頭,但拐一個彎又有何不可?
碼頭有很多人,很多人是獨個兒來的,我看他們的眼神,我明白,大家都希望找到一點憑藉,祈求 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果真能成立。因為有了示威者在此,我想不少來碼頭支持的人會帶點戰戰兢兢,不是怕誰,只是心裏的支持不知可如何表達;反而來喊拆卸是硬道理的人,懷着判官般的心情,就沒啥好怕。
七月開始,我逢星期天早上都把菜由離島碼頭推到灣仔的墟,途中就在皇后抽一根煙。 也不是特意要如此,只是既可以省下四十元運輸費用,又可以無顧忌地抽一根煙,這段路沒理由不走。每次經過,鴻姐都在,他友善也會嚴謹,說笑而很多時疲累,怕別人擔心他而他總是擔心着很多人。之後怕生的我每到皇后,遠遠地見到他心神就定。
那些星期天,皇后都很寧靜。
如果我看到的都是我自己,而我總是看到別人的尷尬,並為此而尷尬。我怕在很多人的地方,碰上在識唔識之間的人,打不打招呼、之後要說些甚麼都成了難題,無可救藥的窩囊。
事實是,在這裏,只要走到這個公共的海邊,你就成為我們,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觀點,可以很近或很遠,可以看書、下棋、吃龍眼,可以述說、呼喊、等待政府聽到我們。事實是,我們都是市民,在這城生活的人。
昨天我到來時,論壇在建。官像神明一樣,要有一個壇才請得出場,保衛皇后的人在這裏八個月了,官要在宣佈清拆的死線之後,才迤迤然來這個地方,註定這不過是一個宣示權力的表演,因此官謹記要微笑,緊握拳頭,也要微笑。官將自己安排在市民的連繫之外,由警察和鐵馬分隔開來。因為他們不聽,他們對我們一無所知,所以總是害怕,就像怕外星人會毀滅地球一樣,因為自己的不足和無知而害怕。
七月三十一日
和媽媽到IFC看《變型金剛 》。媽媽頗喜歡IFC,寬敞新型又有冷氣,而他只會在裏面的can.teen快餐店(美心價格、中產裝潢)和電影院(通常看便宜的早場)消費。媽媽以導遊般的語氣先帶我到can.teen快餐店,兩人分吃了一個蒸飯,然後看戲。媽媽常提及小時愛看戲,跟着阿哥到戲院,甚麼戲都看。近年媽媽的看戲經驗是:只有看哈利波特第一集時沒睡,其餘的戲,總有他自己安排的中場休息。我在戲院中,看汽車變身看得暗呼型型型,側頭幾次,最後見媽媽都是入睡了。
看戲之後,媽媽精神抖擻,說帶我到平台走走,像是介紹自己的家一樣。室外跟室內有十多度的差別,我暗想身體如何承受得來。平台窩在高樓之中,四方八面都是陽光,向海的地方都是餐廳,有露天的桌椅,有幫襯就有海景。一些人在牆沿對着另一些牆企圖避開猛射的陽光抽煙。我們走到到望得見皇后碼頭的一邊,攀着圍欄,不語。
夾在添馬艦前和天星那兩塊爛地之間,皇后碼頭如此細小而堅實,亦將成一塊爛地。
媽媽說你睇下,如果唔拉直條海岸線,邊度有地方起馬路?有時候,啲嘢舊咗就要拆o架啦。我沒說話,都不知要怎麼說。就是因為我一直都不知要怎麼說,所以才會常常覺得尷尬吧,而我心裏總想,這樣拆掉一個公眾可以隨時使用的碼頭,是不對的。想想我身在一個大廈的平台,隨時可以被人趕走,而我將再沒有可去之處。
默默地跟着媽媽離開這很高很高的大廈,媽媽回家,我走到皇后。 途中碰到爪和小怪,我們便一起。
待到凌晨二時許,我一直都在旁邊,遙看着人們發言、唱歌跳舞,每個人心裏都是想着那一刻吧。而我就在旁邊。我不知該做甚麼,像Cally說的,我有很多心理關口、很多不能,而老在想我可以做甚麼。年輕的人多麼輕盈,事實是,根本不關乎年齡,我只是怕,甚麼也怕,怕這刻熱情之後的痛。
最後身體用盡當天的能源,不得不爬回家。
八月一日
事實是,我出門前準備好一件汗衣帶給鴻姐,想着把衣服交他之後就回田澆水,已經一天沒澆水了。
早上十一時十分,13號巴士直抵大會堂,在馬會拐彎時便看到警察。
來了。
鐵馬已經架起,我走到低座,門亦已封。我摸一摸袋裏的汗衣,覺得很無稽,怎麼我不可以走過這裏把一件衣服給我朋友?這些盡忠職守的警察,帶着出勤的亢奮,唔該前唔該後地命令人們讓開,就是沒一句話告訴人們他們是在做甚麼,為甚麼,他們怕甚麼?是因為這樣把人從一個公眾地方抬走是不合法的嗎?廿多個把自己跟土地鎖在一起的人,對孔武有力並且負械的警員,究竟有甚麼威脅?衝撞之間若然警員受傷,即可拘捕市民控告以襲警,若市民遭警員攻擊而受傷受傷呢?誰來監管?
我們和警員隔着鐵馬面對面地站,他們有權力,因此從來不會公平,如果他們要以不公平的方法行動。我望着這段由大會堂走到皇后碼頭的路,和眼前跟鐵馬無異但更叫人心寒的警員,就覺得很悲哀,事實是,我的眼淚流了。他們不過在上班,而我們危害了誰?是誰要我們對立?
直至四時,除了天台上的人,其他人都給抬離碼頭。我擔心着烈日下的菜,拿起袋準備離去,衝鐵馬突然進行,我不想也不能,我怕,跟人的衝突,身體的衝突。我還在想自己在作啥,我其實該上前我很大力呀,但我不能。有人衝前踏在水樽上趺倒,我便匆匆拾起地上散佈的水樽,我只能做這些,並希望沒有人受傷。事實是,我怕。
然後我轉頭就看見一地血花而小怪呆在當場。手指破了。我跟他走到一旁止血,勞永樂醫生經過便替他包紥傷口。我望過鐵馬那邊,仍然在衝,有人陸續給警員們夾抬出來。之前,何來還有其他人都不斷重覆要求跟當日行動的警員指揮對話,秉承政府對待市民的方法,眼前僵立的警員無論高低級,一律當聽不到沒反應,甚至有些在暗笑。我們越理性,他們越覺可笑吧,因為,由一開始,事情就不是公平進行。
他們有的是權力,而我們只有身體。
我和小怪在醫療車上等待到醫院,見馮炳德受傷上來,說胸口給踢了幾腳,穿涼鞋的腳也給踏扁了,很痛。初步檢查之後,他先上運送我們到醫院的救護車,而那車在當場擾攘了近半小時(可能不止)。起初我不知他們要拘捕馮,所以一上車見有三個警員在,以為他們都是受了傷,而車外的人堅持要有人跟馮到醫院,車沒開動。當時車上除了警員和馮,就是兩個消防護理員、小怪和我,我見馮套着氧氣面罩並已經不太睜眼很虛弱似的,就擔心這樣子耽擱下對他不好,便嚷說我下車吧我自己乘的士好了,我又不是警察不一定要乘救傷車,你們讓長毛上來啦。之後,其中一個警員便下車,上來的不是長毛,後來知道是張虹。張虹仔細問了醫護員馮的情況,又問了一些有關救護車的新舊(全程都很顛簸呀),還問那兩個警員覺得新制服如何。之後便是醫院了。
幾個從皇后送來的人,包括馮、小怪、張虹、我和另一個穿涼鞋而腳給警員的硬靴踏扁的陳,被安排在同一個急症室。等待醫生來時, 駐醫院的一個警員進來兩次,硬要叫醒睡着的馮簽一份類似傷勢報告的紙,而當時醫生並未給馮檢查,我們亦不知他們要拘捕馮。張虹看到那紙上有一項關於拘捕的選項,問那警員他又答得不清不楚,來來去去都是說總之簽啦這是一般的手續。我們說,馮現在休息,醫生未到,待馮醒了才算。我甚麼都不懂,關於政治謀略或其他,只是,我覺得警員並不可信。
作為一個市民,我很討厭這樣。警員是應該協助市民,而不是陷市民於不義,或像要復仇一樣,用種種名義去拘捕還沒給定罪的市民。有人當然會說若果是大賊或大惡人又如何?不要低能啦,我們是甚麼也沒有而只有一個身體的人,最多加個背囊或布袋,如果警員要用對待大壞蛋的方法待我們,那他應該給革職,因為他連常識和一般的判斷力也沒有。警方既不屑跟我們對話,從來也沒有要和平解決事件的意欲,你看警員站着陰笑,話就說在面上:最好你們乖乖讓我們收工,不然便拚吧。我們以甚麼拚?只可以身體拚。衝突之中警員受傷可以告市民襲警,還有那麼多保障他們、對他們有利的法例, 浪費警力、非法集會甚麼的,然而受傷的市民呢?被踢裂的胸骨呢?被踏扁的腳指呢?我們可以說警方對示威人仕要求對話的蔑視,是一種挑釁嗎?
很累,我必須回家。
八月四日
今天又乘小巴到離島碼頭,遙看皇后碼頭已經給重重圍起,圍板這麼高,外面的人甚麼也不會看到,你便知道,他們有多鬼祟,因為道理不在他們,司法覆核還沒完成,這是所有人都知的事情。我覺得很難過,在不義的權力之前,這城,還可以如何。
在網上,看到這片段,左面是最後一個離開碼頭的年輕人。有好些人在此片段下留言,不乏對年輕人的攻擊,就只憑一個影像片段。事實是,我看到很多人其實都怕,因為年輕人的熱血和勇氣,正彰視了他們自己的不能。他們可能心中都想過,留下一個公共碼頭其實也很好,只是有這麼多人,傳媒和政府都告訴他們不可能,那就不可能啦。既然應該是不可能,一個年輕人,憑甚麼這樣堅持?他們都怕,自己竟然不如一個如此普通的年輕人。
近月來都沒雨,我每天中午必須到天台灑水降溫,你們知道曝曬下的天台多熱嗎? 那是灑水在上面會立即冒煙並且在十五分鐘後完全蒸發掉。年輕人們在天台上日以繼夜夜以繼日,以身體告訴別人他們的訴求,不屑他們的人,又有幾多個曾仔細聆聽過?
我明天又要到灣仔賣菜了,但我不知道要怎樣走過去。